企业规章制度就好比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制定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既是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和用工自主权的重要方式和依据,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哲勤法律顾问为您解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能有效地约束员工,应当具备3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2、制定和通过经过民主程序;3、向劳动者公示。
一、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如发生抵触,则相抵触的部分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要依法制定,这里的“依法”,应做广义理解,是指依据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
规章制度违法的后果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2)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二、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据此,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讨论程序,即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讨论规章制度草案,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可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协商确定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协商确定规章制度文本。如果企业和职工代表或工会经平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用人单位手里。但该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0条寻求救济。
三、如何公示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对其适用的人公示。原则上,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企业不能援引相关的内容对劳动者作出处理。
关于规章制度如何公示、公示的方式及形式,法律上均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可用作公示或告知的手段很多,比如,很多企业将规章制度张贴在公告栏中进行公示,还有一些IT企业或大公司利用自己发达的内部网络进行公示,或发送“公共邮件”等,这些方法虽然简捷高效,却不能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由于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旦员工否认,企业将会非常被动。因此,为了方便证据的固定和保留,我们建议用人单位首选发放员工手册的办法来作为公示手段,即将企业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并融合进企业的员工手册里,让员工签收,并确认已知悉该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且同意遵守。